《中新广州知识城ZSCKD-C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ZSCKD-C1-2地块

占地面积:17369m2

地理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启晖二路以北、规划高等院校用地ZSCKD-C1-1地块以东、新康路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全域属闲置用地,被外来填土堆置、平整并种植复绿树苗

未来规划:根据《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G0634-AG0637规划管理单元)通告附图》(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13号),本次调查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G1公园绿地,现阶段尚未明确细化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根据地块权属单位提供资料,该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A31高等院校用地,目前正按法定程序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调整报批、审核等相关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从事农用地、道路、涉村民居住宅基地用房、变压电房与外来填土,结合国家、地方有关文件要求,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由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拟规划的A31高等院校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性质,因此需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6月—7总体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215前,调查地块属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新田村、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旺村村集体所有;20216后,调查地块由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收储收储后的实际使用人仍为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新田村。

20215月前,调查地块主要用于农用地,局部涉水塘、道路、村民居住宅基地用房、变压电房20226月—2024年,调查地块被现权属单位收储、实际使用人为新田村,届时地块为闲置用地,保留一定数量果树、杂树、水塘;其中,地块内的村民居住宅基地用房在2023年前后拆除,东侧新康路保留、北侧变压电房保留在用2025年至今,地块全域被外来余土堆置、平整并种植复绿树苗,地块北边缘增压站仍保留运行。外来填土来源于广州知识城同时期开发的两个项目,目前已取得填土证明。

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用地,北侧紧邻新康路、园地、变压电房、村民居住宅基地用房;西侧紧邻规划高等院校用地,该地块原为农用地、闲置用地,现局部被外来填土堆置、平整并种植复绿树苗;东南侧现紧邻与本地块连片填土、启晖二路及沿路洼地,该道路2021年—2022年建成,原为园地、水塘、村民居住宅基地用房

结合调查地块历史历史情况,调查单位对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23148号)中的8项具体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认为调查地块用地性质由闲置用地转变为公共服务用地,满足(穗环〔2023148号)文件中的7项要求、但不能完全符合第8项要求,详见如下相符性分析:

1、当前和历史上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

2、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输送、排放等活动;

3、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

4、地块内历史至今未有工业的痕迹,没有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没有历史监测数据;

5、当前未发现被污染痕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在颜色、气味等污染痕迹),现场快筛结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

6、当前地块涉及外来填土,填土来源清晰,输入土方量为约为9.0万立方米

7、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8、调查地块在2024年前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填土来源清晰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2025年以来,调查地块局部发生清表、填土、平整施工作业,来土、填土均涉及挖掘机、运输车辆等作业使用,根据人员访谈施工期间亦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但不可完全排除因作业车辆与设备润滑油使用的潜在影响,调查单位认为本调查地块涉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石油烃(C10-C40)。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地块不能完全排除土壤污染可能,需要进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取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引用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监测点数据。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

本次的样品采集、流转、分析工作由广州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钻探工作由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成。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基础指标(pH、含水率),土壤45项检测指标以及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常规因子【pH、浑浊度、重金属(砷、汞、镉、铅、镍、铜、锌,共7项)】以及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目标地块未来规划用地为二类用地,但现阶段用地规划调整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调查项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进行对标;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作为筛选值进行对标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目标地块土壤呈中性本项目土壤样品6种重金属砷、汞、镉、铜、铅、镍、六价铬)、1种半挥发性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测结果未超出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2、目标地块地下水总体呈中性采集的3个地下水样品其余各项检测指标中、铜、镉、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水质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均无超筛选值情况,土壤满足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调查组认为,调查地块可满足用作第二类用地A31高等院校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目标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与污染土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