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5日,珠海奕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根据珠海奕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1.项目名称:珠海奕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珠海奕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宝成路222号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为1台水槽式超声波清洗机、3台真空镀膜机、1台混料机、8台超声波机、2台水循环式真空泵等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本次验收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5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总;电话:15359579508
珠海奕旷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