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开平市皇永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开平市金鸡镇石迳村民委员会东盛村东侧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8′23.07″,东经112°25′42.18″。该养殖场于2018年11月年开始运营,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总占地面积532800 m2,建筑面积为18800m2。项目主要通过引进保育仔猪(陆川土猪)进行养殖育肥,常年存栏量15000头,不设母猪和公猪;年出栏生猪30000头。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提出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7种技术模式,本项目采用广东省等东部沿海地区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清除,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清洗废水和猪尿)及猪粪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液流入沼液池部分直接用于周边山林灌溉和池塘养鱼;部分经过“电解及臭氧系统+沉淀过滤”处理流入氧化塘,回用于猪舍冲洗;沼渣及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收集后,经好氧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料后用于项目山林施肥和外售给附近种植户施肥使用;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于沼气发电机发电,作为厂区部分生活和生产用电。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为运营期环境影响,包括为养殖场恶臭气体、沼气发电机尾气,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猪叫声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饲料包装袋、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废脱硫剂、沼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猪舍清洗废水、猪尿、沼液和员工生活污水。所有废水经格栅泵入黑膜沼气池发酵后,产生的沼液流入沼液池部分直接用于周边山林灌溉和池塘养鱼;部分经过“电解及臭氧系统+沉淀过滤”处理流入氧化塘,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中的冲厕标准值中的较严值后回用于猪舍冲洗。
(2)废气:①猪舍恶臭,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优质饲料、添加微生物制剂等来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转化率,有效减少恶气体和粪便排放量;采用干清粪法,粪便日产日清,充分减少粪便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氨、H2S、臭气浓度排放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7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②集粪堆肥区恶臭,采取以下措施: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氨、H2S、臭气浓度排放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7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③污水处理区恶臭:缺氧池、沉淀池等易产生臭气的处理池采用加顶盖设计、加强绿化,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散发到周围空气中,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氨、H2S、臭气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7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④沼气燃烧废气,引风机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SO2、NOx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将各种泵类设置在厂房内,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并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使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猪粪及污水处理站沼渣部分送至粪污处理间发酵堆肥后用于山林施肥和外售给周边种植户;病死猪尸体及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编号HW01),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至集中堆放点堆放,并由卫生部门收集处理;废饲料袋全部收集回用,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规划建设选址的合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了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了具有可操作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紧急预案措施后,可使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开平市皇永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平市皇永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义斌 联系电话:18825951795
邮箱:1317584020@qq.com
联系地址:开平市金鸡镇石迳村民委员会东盛村东侧1号
开平市皇永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