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生态环境监测新标准发布 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6-02-09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公告,批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6—2026)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26)两项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实施后,原《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同时废止。

        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分别涉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两项标准全文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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